國產 COVID-19 疫苗緊急使用授權(EUA)授予原則座談會

張貼時間:2021-06-25




    去年COVID-19疫情發生以來,國內生技業者積極開展疫苗研發。今年三月,首見學者就國產疫苗有效性之審查標準提出質疑,五月初疫情升溫,社會大眾普遍關心疫苗供應問題,惟諸多討論偏離專業及政策思考。

    有鑑於此,學會爰會同台大藥學專業學院國際藥政法規科學平台,召開座談會。期由法規科學(Regulatory Science)之專業角度提供意見。

    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所屬財團法人醫藥品查驗中心(CDE, Center for Drug Evaluation) 成立於1998年,由醫師、藥毒理、統計、藥劑製造品質、專案管理之高階專業人員組成,其目的,係因應台灣生技產業發展,同時,建立獨立自主審查能力,就科學角度提供意見,以決定台灣自行研發醫藥產品是否核准上市。

    該中心因應業界疫苗研發,持續關注國際疫苗法規發展,循由科學證據提出審查標準草案,提交食品藥物管理署(TFDA)籌組之專家委員會討論,再由TFDA定案公佈,此作業過程(due procedure),與美國、歐盟、日本等先進國家一致,應予尊重。

    疫情發生,每個國家所處危急狀態不同,緊急授權的授與,涉及科學依據及政策環境等不同層面考量。因此,最重要,無論是審查標準之發佈,或未來產品EUA之核准/不核准,必須對社會大眾進行充分之風險溝通,以避免產生不必要之爭議。

詳細內容,請見《6月11日座談會會議記錄》,歡迎各界參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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